盐城市
政策通知公告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等...

2025/01/05 7.1k 阅读 303 点赞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盐南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区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苏医保发〔2024〕61号)转发给你们,规范整合后的医疗服务项目“经照射自体血回输治疗”医保支付类别为乙类,我市参保人员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5%,其他按省文件要求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http://ybj.jiangsu.gov.cn/art/2025/1/1/art_74038_1146121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